再談低速電動車標準:監(jiān)管比照摩托車還是汽車?
2017-04-19
3月中旬的,位于山東省德州市的北方電動自行車批發(fā)市場十分冷清,看車的人屈指可數,經銷商們閑坐在店門口打發(fā)時間。
“市場從今年初開始就不行了?!苯涗N商們表示,從2016年年底開始的低速電動車國標制定風波,讓買賣雙方都陷入觀望。
據山東省汽車行業(yè)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魏學勤透露,今年1月,山東省低速電動車銷量同比下滑超過30%;2月的銷量同比下滑了25%,“而以往的年均增速都超過50%”。
低速電動車目前并沒有明確定義,一般指時速在70公里以下、采用純電動動力的四輪車,市場售價在1萬-3萬元之間。由于輕便實用、價格低廉,低速電動車在三四線城市及農村地區(qū)廣受歡迎,山東、河南、河北是主要生產和銷售地區(qū)。粗略統(tǒng)計,低速電動車2016年銷量超百萬輛,是同期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的2倍有余。雖然低速電動車也以電池為動力,但不屬于中國政府定義的新能源汽車類別。
社會需求廣泛、銷售火爆的低速電動車,迄今仍游走于灰色地帶,未被納入任何管理體系。因其監(jiān)管牽涉多個部門,各部門在公共安全、產業(yè)發(fā)展、滿足需求等各方面存在不同利益訴求,層面的行業(yè)標準遲遲難以達成共識。
2016年10月,國務院批復同意工信部、發(fā)改委等五部委上報的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問題的請示,《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》標準工作組隨后成立,并于當年年底前先后舉辦了三次討論會。據財新記者了解,目前草案內容已提交各部委商議。
然而,原本預計于今年“兩會”前正式出臺的低速電動車標準,因各方博弈劇烈而陷入膠著狀態(tài)。據知情人士透露,標準草案以接近乘用車的標準制定,在草案內容提交后,山東省汽車行業(yè)協會向工信部、國標委發(fā)函,認為應當參照摩托車標準制定——后者對低速電動車生產大省山東顯然更為有利。
這兩種不同的標準意味著低速電動車面臨生死關。“如果參照乘用車標準,幾乎現有的低速電動車廠商都要倒閉。而如果參照摩托車標準,情況就會好得多,實力較強的廠商可以升級產品得以保全,實力不行的被淘汰?!币晃淮笮偷退匐妱榆噺S商人士表示。
負責標準起草的專家組組長、中國汽車工業(yè)協會常務副秘書長董揚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,國標制定當以社會公共利益為重,市場需求、企業(yè)利益為次?!爱斍罢咧贫ǖ闹饕繕耸窍退匐妱榆嚨姆欠ㄉa、使用問題,以什么樣的標準監(jiān)管則需通過部委之間的協調來統(tǒng)一?!彼f。
“野蠻”生長
低速電動車曾以“老年代步車”概念流行,但近年越來越多的農村中年人甚至城市上班族也開始用其代步。在北京街頭,也時常能見到低速電動車的身影。
低速電動車無需上機動車牌照,也不用通過駕照考試,游離在公共交通的監(jiān)管體系之外。2009年起,媒體陸續(xù)曝光山東小作坊大量生產山寨電動汽車,安全問題堪憂,低速電動車產業(yè)幾度陷入風口浪尖。
德州市武城縣以低速電動車小作坊集中地而聞名,當地人士告訴財新記者,媒體曝光后,小作坊卻愈發(fā)興起,直到近期環(huán)保監(jiān)管壓力加強,一些小作坊陸續(xù)被關停,現在仍有不少企業(yè)在偷偷生產。
“小作坊生產的產品并不是低速電動車的市場主流,產量不高,也不在行業(yè)協會統(tǒng)計范圍內。”魏學勤稱,協會認定的22家會員企業(yè)基本具備汽車生產四大工藝條件。汽車四大工藝是指:沖壓、焊裝、涂裝和總裝。
根據對22家會員企業(yè)的統(tǒng)計,2016年,僅山東省的低速電動車產、銷量就分別達到了62.26萬輛和61.83萬輛,同比均增長47.76%,產銷量均占全國總量的50%以上。而當年全國新能源汽車產量為51.7萬輛,銷售50.7萬輛,產銷量同比增長也超過五成。
山東成為低速電動車大省,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。2010年至2012年,山東省政府連續(xù)三年集中采購低速電動車,總計1383輛用于基層公務用車。這成為官方支持發(fā)展的信號。2012年,山東省還在新能源汽車發(fā)展規(guī)劃中明確提出,到2015年全省低速電動車生產規(guī)模達到30萬輛,到2020年達到100萬輛。
“這兩年經過行業(yè)洗牌,山東省集中了一批比較的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?!蔽簩W勤說。業(yè)內人士也指出,山東、河南等地產業(yè)以重化工為主,缺乏實力較強的整車生產制造企業(yè),低速電動車成為當地突破的路徑之一。
在支持者看來,低速電動車沒有任何政策支持卻自發(fā)成長起來,證明了它的市場需求和生存能力。“低速電動車是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的升級版,在不增加購買成本和使用成本下,給普通群眾一個更加遮風擋雨的機動交通工具。”德州富路集團董事長陸付軍說,該公司是山東主要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(yè)。
但爭議的另一方認為,低速電動車誕生伊始就帶著“原罪”。董揚指出,低速電動車的時速接近機動車,卻沒有經過機動車的生產檢測程序,也不配備相應的保險、牌照,屬于“非法”產業(yè)?!盀槭裁磿袔资f輛產品特性比照機動車的低速電動車在生產?”董揚認為,中國汽車產業(yè)實行生產準入制度,傳統(tǒng)燃油車資質已不再新批,因此很多企業(yè)通過低速電動車切入汽車業(yè);其次,很多農村及城郊地區(qū)確實存在機動出行需求,低速電動車價格低廉正好契合;同時政府管理不到位,導致低速電動車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有漏洞。
不過,經歷了近十年的發(fā)展,低速電動車市場已經蔚然成勢,僅山東現在就有200多家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,全國則有1000多家。
監(jiān)管比照摩托車還是汽車?
2008年,直屬國標委的全國四輪全地形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,當時主管部門就曾考慮引入歐洲的四輪摩托車管理規(guī)范。
“歐洲對于摩托車的監(jiān)管只有一個標準體系,分為L1到L7。但在中國被人為地切割成了兩個體系,其中L1到L5屬于摩托車,L6、L7屬于四輪全地形車?!蔽瘑T會一位專家告訴財新記者,低速電動車剛開始出現時,委員會就曾建議將其定義為四輪摩托車。
中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將機動車分為汽車、低速汽車(農用運輸車)、摩托車三類,其中汽車分為乘用車與商用車。乘用車涵蓋轎車、微型客車及不超過九座的輕型客車,包括轎車、多用途車(MPV)、運動型多用途車(SUV)等類型。
上述專家認為,在摩托車相關條款(GB7258標準)中加入四輪摩托車條款,重量、外廓尺寸與摩托車類同,在相關牌照、駕駛證管理規(guī)定中將四輪摩托車比照三輪摩托車管理,即可解決當前低速電動車的道路交通管理問題。但因部分政府部門反對,這一提議終未獲通過。公安部是持反對意見的部委之一,其認為低速電動車與傳統(tǒng)燃油乘用車的車型接近,如按摩托車分類,基層交警執(zhí)法可能面臨識別困難。
尋求納入摩托車管理遇阻,至2014年前后,進入汽車領域成為政策制定者探索的新方向。但納入汽車乘用車體系管理,意味著低速電動車的生產和使用成本將大幅提高,在行業(yè)內引起極大爭議。
“如按乘用車管理的話,駕駛執(zhí)照起碼是C本,很多低速電動車的用戶是無法考取駕照的群體,市場規(guī)模會急速縮小。”陸付軍表示,此外,把低速電動車歸到乘用車體系,意味著要符合相應的生產技術標準,以及路權、牌照、保險體系,這會對現行新能源汽車管理體系造成沖擊,即新能源汽車會有兩個標準。
2012年7月9日,國務院印發(fā)《節(jié)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發(fā)展規(guī)劃(2012-2020年)》,文件指出: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(tǒng),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,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。時任發(fā)改委產業(yè)協調司副司長陳建國曾特別強調,“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新能源汽車”。
搖擺之間,低速電動車的身份屬性未有定論,全國統(tǒng)一標準也遲遲沒有推出。地方政府則試探性出臺了低速電動車地方管理政策。
2012年,山東省政府簽發(fā)52號文件,部署在5市38縣自行開展低速電動汽車生產試點。根據規(guī)定,達到一定生產標準的低速電動車可在經信部門備案,車主購買獲備案的車輛后,能到交管部門掛帶“電”字的牌照,駕駛者需持C3以上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。
2016年9月,河南省也開放了十個低速電動車示范區(qū),規(guī)定符合標準的低速電動車可在示范區(qū)域內實現市場互認、產品互認、無障礙銷售運行。此外,河北邢臺、四川雅安、山西大同等地也出臺了低速電動車相關管理辦法,在路權、牌照、駕駛證、續(xù)駛、里程、時速、質保期等方面做了相關規(guī)范。
這些政策執(zhí)行并不嚴格。財新記者在山東濟南、德州等地見到,確實有部分低速電動車裝有“電”字牌照,但多數車輛仍是無牌駕駛。多位低速電動車經銷商也稱,“上不上牌照都無所謂,交警部門不管”。
低速電動車究竟有多大安全隱患?因低速電動車多數不上保險,并無系統(tǒng)數據可查。德州市事故管理中隊的一位交警稱,該中隊處理的低速電動車安全事故不多,主要是一些車輛擦撞等小型事故。
山東省汽車行業(yè)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,2014年協會與山東省保險中介協會實施了低速電動車保險試點,通過三年間對山東省內46716輛低速電動車的跟蹤調查顯示,低速電動車的第三者責任風險損失率為31.67%,而同口徑燃油掛牌私家車的第三者責任風險損失率為42.11%。魏學勤稱,協會聯盟內22家會員企業(yè)的出廠車輛均需要購買商業(yè)保險。
重啟國標制定
處于停滯狀態(tài)的低速電動車監(jiān)管問題,在2016年下半年再次啟動。2016年10月13日,工信部發(fā)布公告表示,國務院已批示同意工信部、發(fā)改委、科技部、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于2015年上報的《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》,明確“升級一批、規(guī)范一批、淘汰一批”(“三個一批”)的工作思路。當月底,標準委正式立項并下達推薦性標準《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》的制定計劃。11月18日標準工作組成立并召開次會議。工信部、公安部、交通部、工商總局、標準委、認監(jiān)委等部門,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、中國汽車工業(yè)協會、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等行業(yè)機構均參與其中。
“低速電動車的標準如何制定,可能是當前中國汽車產業(yè)復雜、困難的問題,涉及各方利益博弈。當前各方比較接受的是分類管理,一類歸入摩托車類,一類參照日本歸為輕型四輪車。”負責標準起草的專家組組長董揚說。
各部委對上述兩種方案尚未達成一致意見。在標準制定過程中,山東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向公安部交管局發(fā)出《關于山東省德州市開展四輪低速電動車規(guī)范管理試點有關問題的請示》,卻得到了措辭嚴厲的回復——2016年12月19日,公安部回復稱,生產、銷售低速電動車違反法律法規(guī)及機動車生產管理制度,對違法生產的低速電動車登記管理違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應予堅決取締。
八天后,“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工作組第二次會議”召開,但在會議討論技術條件文本時,標準草案名稱突然變成《四輪低速電動汽車技術條件》。雖然只是多加了一個“汽”字,但在業(yè)內引起了巨大的不安,這預示標準將以汽車的標準或接近汽車的標準制定。
知情人士指出,國標委立項時指定了兩家標準起草單位,即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和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,前者承擔汽車標準的制定修改,傾向將低速電動車歸為汽車;而后者負責承擔摩托車和四輪全地形車的標準制定,傾向支持低速電動車歸為摩托車。
“草案名稱變化與實際執(zhí)筆者有關,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導了草案的執(zhí)筆,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的意見沒有得到重視。”該人士稱。
董揚亦向財新記者表示,工作組主要參考了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議。他表示,研究中心設有專門研究低速電動車的團隊,前期已作了大量的調研。
12月30日,標準工作組第三次會議召開,明確低速電動車搭載動力電池為鋰電池,否定鉛酸電池作為低速電動車動力源; 車身尺寸明確長度上限為3.5米,寬度上限為1.5米;正面、側面碰撞測試要達到40公里/小時等。對于這些規(guī)定的嚴格程度,各方存在爭議。董揚表示,草案參照農用車和日本輕四輪的經驗,已經非常寬松,“標準制定的思路是讓它變小一些,變慢一些。低速電動車不是普通的消費產品,在安全性上不能降低要求”。但多位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的人士稱,目前大多數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無法達到草案的要求。他們認為,應該參照歐盟的L6、L7標準來制定,不規(guī)定大小、重量等條件,“山東省汽車行業(yè)協會成員企業(yè)每年有上萬輛電動車出口到歐盟等國,已經符合歐盟的規(guī)定,卻無法滿足國內當前的草案要求。”
接近山東汽車工業(yè)協會的人士透露,在草案內容提交后,山東省汽車行業(yè)協會向工信部、國標委發(fā)函表示反對,指出低速電動車標準草案過于嚴格,違背國務院批準的“三個一批”精神,大量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無法生存。
標準制定由此陷入停滯。此前業(yè)內預計,低速電動車標準原預計在今年“兩會”前出臺,但截至目前,標準制定仍未有新的動作。
新能源汽車的沖擊
身份未定的低速電動車,已面臨傳統(tǒng)汽車企業(yè)的競爭。今年,北汽新能源、眾泰、力帆等均推出了低價位的新能源車型,如北汽新能源EC180,售價4.98萬元;眾泰推出的E30價格也只有4.58萬元,這對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具有極大的沖擊力。
“政策要求我們用鋰電池,不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。高速車(指新能源汽車)一臺賣49800元,但可享受數萬元的補貼。拿的補貼來和我們競爭,這個條件是不公平的?!?月3日,雷丁技術研究院院長楊安志在“2017中國低速電動車大會”上說。
中國對新能源汽車提供財政補貼政策,分為中央財政補貼和地方財政補貼。按2016年底公布的補貼標準,續(xù)航里程百公里以上電動汽車可享受低2萬元中央財政補貼,地方補貼不超過中央的一半。享受財政補貼的前提是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目錄,中國政府專門針對新能源汽車制定了新的準入政策,但業(yè)內人士稱,即便已降低門檻,低速電動車企業(yè)也無法達到。
目前,標準制定各方透露出來的信息是,低速電動車將不得繼續(xù)使用鉛酸電池,必須換用鋰電池,這主要考慮的是鉛酸污染的問題。對此,中國工程院院士楊裕生在上述論壇中指出,中國鉛酸電池產業(yè)鏈出現的污染問題,是由于法規(guī)不健全、監(jiān)管不力,這是管理的問題,要通過管理和技術進步消除,而非禁用了事。他表示,低速電動車電池品種應由企業(yè)選擇,讓市場當“裁判員”。
董揚則認為,一方面,鉛酸的污染問題反映整個社會管理能力欠缺,難以依靠廠家自身回購來解決,所以需要加強政策手段;另一方面,當前政策制定的爭議點過多,減少爭議有利于各方妥協。
據財新記者了解,低速電動車所用的一組鉛酸電池價格在5000元左右,而鋰電池的價格高出約1倍。若按標準草案的要求,加上車身改造等成本,每輛低速電動車的成本預計上浮1萬元左右。
“低速電動車看起來銷售很多,實際上大多在拼價格戰(zhàn),利潤空間很小,很難再壓低價格了。但新能源汽車有補貼,他們可以繼續(xù)壓低價格和我們競爭。”御捷集團樂唯銷售總經理吳士寅說。
隨著標準制定陷入停滯,低速電動車銷售進入困境。今年3月的樂唯招商會上,吳士寅告訴財新記者,以往招商會門庭若市,今年經銷商普遍持觀望態(tài)度,訂單慘淡,“我們都盼著國標政策盡快出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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